2017年第七批黑名单 上海发布第七批食品安全“黑名单”

来源:食品与生活 2019年06月02日 15:10

本年6月30日,上海发布了第七批食物安全“黑名单”。上海市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上海市食物药品监督办理局决定将徐志国等5名责任人列入上海市严峻违法失期食物出产运营者及有关责任人“黑名单”。

二、上海长脚餐饮办理有限公司出产运营制止出产运营食物案

2013年8月9日,上海市食物药品监督办理局杨浦分局接到投诉,反映8月8日晚一行11人在平凉路通北路路口“长脚海鲜”饭馆聚餐后,先后呈现腹痛、腹泻等症状并前往医院就诊。经查,周仕年自2011年起,在未获得餐饮效劳许可证的状况下,在上海市平凉路429号运营“长脚海鲜”饭馆,并任该饭馆采购员。“长脚海鲜”饭馆运营期间,相继由周仕年、周仕来向在上海市军工路2866号东方世界水产中心内从事个体运营的李朋购入上海市制止出产、出售的毛蚶、泥蚶(俗称“银蚶”)等蚶类并经“长脚海鲜”饭馆加工后对外出售。一起,“长脚海鲜”饭馆还加工并对外出售在上海市制止出产、出售的炝虾和上海市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制止出产、出售的醉虾。2013年8月8日晚,投诉人一行11人在食用了“长脚海鲜”饭馆出售的毛蚶、泥蚶、醉虾等食物后相继呈现吐逆、腹泻、腹痛等症状。其间8人经上海市食物药品监督办理局杨浦分局查询被确诊为中毒病例,且系“长脚海鲜”饭馆2013年8月8日供给的晚餐形成食物中毒,致病菌为副溶血性弧菌,中毒原因是该饭馆供给了已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违禁生食水产品。

2014年1月3日,杨浦区人民法院以出产、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判处周仕年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周仕来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以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食物罪,判处李朋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

案子概况

一、上海燕羽餐饮办理有限公司出产运营制止出产运营食物案

上海市食物药品监督办理局静安分局接大众告发,反映上海燕羽餐饮办理有限公司有重复运用收回餐厨抛弃物中油脂的状况。经查,该公司在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期间,运用收回餐厨抛弃物中的油脂作为食物质料,用于加工制造“麻辣烤鱼”和“泡椒烤鱼”等菜肴供给。徐志国、徐在华、吴朝红先后担任厨师长、厨师等职,作为直接责任人,运用有毒、有害的抛弃油脂制造酱料并合作食材制造成菜肴出售给顾客食用。

上海市食物药品监督办理局静安分局对该公司从事出产运营制止出产运营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撤消《餐饮效劳许可证》、没收违法运营食物的东西和质料、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152元、罚款人民币1001520元的行政处罚。2013年12月16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判处徐志国有期徒刑2年,徐在华和吴朝红有期徒刑各1年。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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