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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民办理医疗临床用血手续示意图
 
2006.3.24

 

一、病人由医院血库直接供血

1、六十周岁以上的病人(凭本人身份证)

2、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公民

3、急诊病人可先用血后补办用血手续

二、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

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五倍免费用血,并免交用血互助金;

五年后医疗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并免交用血互助金;

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其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家庭成 员需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并免交用血互助金。

三、家庭成员是指公民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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