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羊羔
最近在看《民国政要和他们的夫人》,写到民国外交家顾维钧与第三任太太黄惠兰的故事。黄惠兰曾经是顾维钧工作的好帮手,得到宋美龄的欣赏,但是两人终究心生空隙,竟缘于黄惠兰家里太有钱。
顾维钧给黄惠兰约法三章:不是我买的衣服,不能穿;不是我买的首饰不能戴;你的穿戴不能让人一看就知道超出我的收入才能。黄惠兰不乐意,我爸给的跟你给的有什么区别?这件“小事”直接导致了这对一起日子36年的夫妻分手,可见在男人心里,“我给你买的”或许“我让你买的”,这件事有多重要。
“自己买花戴”一直是职业女人的愿望,即便分期付、用信用卡,只需我还得起,谁还能说什么。但是,当你爱情结婚后,就会发现,黄惠兰式的烦恼你也有。
我身边自己买花戴的职业女人,简直都有一个一起特色:买了东西悄悄往家拿,价格贵的还要早早把价签剪掉。穿新衣服的时分,假如老公说,哟,新衣服啊,标准答案是,买好几年了,瞧,你一点儿也不关心我。这招叫“过错搬运”。
但是防备再严,总有百密一疏的时分。我大学闺蜜,挣钱才能很好,花钱才能一流,喜爱一个小众设计师品牌。有一天,她把买衣服的小票扔在茶几上,老公顺手一翻,发现一件绣花棉大衣居然两万多。
“这么贵的东西,你怎样也不跟我商议一下?”“凭什么,我自己挣钱买件衣服,还要商议?”两人为这事吵了一架。一方觉得我没花你的钱,你凭什么管我,另一方觉得不是钱的问题,是态度问题,你什么都自己做主,是把我当空气吗?
这是一场没有答案的战役。得到便是失掉,自在便是桎梏,在日子里,历来不存在双赢。自己挣钱买花戴,确实没有碍着谁,但夫妻关系的实质,是互相尊重,防止做对方无法承受的事,或许至少有话好好说。
我见过不止一个女人,刚痛斥完男人仗着自己会挣钱,一天到晚跟哥们在外面玩,然后回头就说,我挣钱比他多,我买什么干嘛要向他报告。这情形,让我想起别的一个戏剧性的画面,母亲刚诉苦完儿媳好逸恶劳,立刻鼓舞自己的女儿,在婆家必须好逸恶劳,千万别吃亏。
不管男女,走得快的人总要停下来等等走得慢的人,而不是站在自己的视点忿忿不平。给男人留一点体面,就是给自己留一点里子,何须问那么多为什么,你不是哲学家,你只需要活成一朵花。
(浪淘沙摘自豆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