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声
2017年5月7日,我国新闻拍摄学会无人机专业委员会在京树立。该专业委员会是我国首个拍摄职业界的无人机研讨集体,依照其方案,将在无人机新闻拍摄理论研讨、技能推广、标准开展方面发挥作用。委员会树立后的第一个行为是在5月20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无人机新闻拍摄行为自律的倡议书”。倡议书的第二条写道:新闻拍摄作业者运用无人机航拍有必要恪守国家法令、法规及相关规则,依法获得必要的资质。
10天后,我国民用航空局下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挂号办理规则》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顾客购买最大起飞分量在250克以上的民用无人机,需求进行实名挂号注册。
无人机专业委员会的倡议和民航局的办理规则有着相同的布景,即近两年发作的无人机“黑飞”事情逐步增多。据民航局方面信息,在规则出台之前,仅2017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就发作12起无人机违法违规运转要挟民航安全事情,其间7起构成航班调整、躲避、备降、延误。而5月12日晚,重庆机场遭受无人机搅扰,持续时间长达近4个小时,构成重庆机场40余架航班备降,60余架航班撤销,140余架航班延误,上万旅客出行受到影响。
这些事情反映出无人机的增多给相关办理部分提出了应战。近年来,消费级无人机商场呈现井喷式开展,但与之不相匹配的是,我国的无人机办理存在着相关立法缺失、监管办法比较滞后的问题。而一切“黑飞”事情,其实都与之有关。一方面,与消费级无人机有关的法令法规并不健全,导致办理没有抓手;另一方面,大多数消费级无人机的“飞手”并不了解无人机飞翔要遵从怎样的法令法规。
不过,咱们也看到跟着消费级无人机商场的昌盛,为了处理办理问题,相关政府部分越来越积极地推动无人机专项立法作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挂号办理规则》的实施就是一例。事实上,无人机办理并非仅限于这样一个规则,无人机“飞手”在起飞前也不是只恪守该规则即可。那么,运用无人机触及到哪些法规,咱们邀请到屡次参加我国无人机立法作业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令教授栾爽,来谈一下我国无人机立法的状况。
据您了解,我国无人机立法作业是根据怎样的实践开端的?这其间能够分为哪几个阶段?
栾爽:民用无人机是个重生的事物,十几年之前无人机首要用在军事范畴,近几年民用方面开展很快,社会各界都比较注重,立法也开端转向这一块。咱们国家关于无人机的最早立法是2003年5月1日开端实施《通用航空飞翔控制法令》,规则无人机在用于民用飞翔时有必要当作通用航空飞机对待。其时首要是植保无人机。但这样办理也有问题,由于通航活动仅仅无人机运用规模的一部分。一般来说,咱们把无人机分红民用的和军事两类,民用的又能够分红工业级和消费级。咱们现在所说的无人机首要是消费级无人机,而消费级相对应通航办理就不是很适宜。
2009年之后,无人机立法就比较详细了,比方2009年出台的《关于民用无人机办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则》。同年民航局下发了关于民用无人机适航作业会议纪要,首要为处理无人机适航观念问题;民航空管职业办理办公室和民航空管局也在当年6月一起发布的《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办理办法》,处理空域办理问题。之后首要的法规还有2013年11月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办理暂行规则》、2016年7月发布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办理规则》、2016年9月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办理办法》和2017年5月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挂号办理规则》等。
此外,民航局2014年4月下发了《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资质办理有关问题的告诉》,2015年12月发布了《轻小型无人机运转规则(试行)》,2017年8月还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翔活动办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从办理法规改变来看,从2015年开端,才进行了民用无人机的分类。
對民用无人机的办理,触及哪些方面,牵涉哪些政府单位和部分?
栾爽:无人机办理首要触及四个方面。第一个是适航办理,即出产的机器是不是契合相应标准;第二个是飞翔答应办理;第三是空域划设办理,要清晰哪里能够飞;第四是控制员的资质办理。其间,空域办理比较复杂,所以到现在还没有清晰法规,只要征求意见稿。
从这四个方面来说,无人机立法首要触及民航局和军方(空域办理),但无人机工业方针和制作触及工信部,无人机公共安全触及公安部,植保、消防无人机又触及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等。
不过,无人机职业再往后开展,还会呈现新的问题,比方隐私权问题、环境保护问题等。跟着无人机办理更加标准,这些问题就会浮出水面,都需求相应办理。
我国制作的民用无人机现已占有全球70%以上的商场份额,那么我国对民用无人机的办理与其他国家比较,是否也处在领先地位?
栾爽:无人机对世界规模都是重生事物,这几年全世界的“黑飞”现象都特别多,这就需求更好的办理。在这方面做得好的是美国和欧盟。2013年11月,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发布了《民用无人机融入美国国家空域系统的路线图》,美国就民用无人机融入现有国家空域提出了融通、整合和演化三个阶段的前景。这样先有比较清晰的顶层规划,遇到详细问题处理就比较好。欧盟在无人机分类上做得比较老练,他们依照运转危险大小将无人机分红三类,不同无人机办理办法和法规不一样。别的,联合国世界民用航空安排这几年也在严密锣鼓地推动无人机立法作业,依照它的方案,到2020年有人机和无人机要同享一片蓝天,其间躲藏的含义是2020年时各国关于无人机的办理应该比较老练了。endprint
在您看来,民用无人机办理立法的首要诉求是什么?
栾爽:立法要到达的意图是让职业健康开展。无人机工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世界领先、开展势头很好的工业。那么,立法就应该促进它持续健康开展。其次,经过立法,咱们要寻求无人机飞翔自在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现在对无人机的各种办理仍是从公共安全视点讲,可是也不能因噎废食,不能以献身飞翔自在为价值。这确实是一对对立。
举个比方,现在无人机一般依照分量分类,但还有一种分类办法是依照运转危险分类,不同类型的无人机或许带来的潜在危险不同。那么关于那些特别没危险的小型玩具无人机,它们不需求适航证,是否需求占用资源进行办理,进步办理本钱,是立法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您看来,现在与民用无人机相关的国内法规还有哪些缺乏?
栾爽:2017年7月,我国进行了一次无人机专项办理,面对无人机呈现的各种问题,各部分协同办理。但这种办理是方针层面的,不是立法层面的。
在立法层面,我国现在面对的首要问题有两个,一是空域办理,二是无人机分类办理。然后一个问题,尽管不是前面谈到的无人机办理首要触及的四个方面之一,但也很要害。比方,不是一切的无人机都需求适航办理,许多无人机就是玩具,那么对玩具的办理和工业级无人机的办理不同就很大。可是由于分类办理没有清晰标准,构成现在办理比较紊乱。
您在承受其他媒体采访时,曾说我国无人机法令规制存在“立法效能低”的问题,这首要是指什么?
栾爽:立法效能低首要指国家立法层面根本没有触及无人机的立法,直接相关法规大都是民航局拟定的,公布的文件仅仅标准性文件,不是法令。还有一些其他部委出台的方针性文件,也不是法令。
现在,国家空管委正在研讨具有顶层规划含义的无人机办理法令,适航办理、飞翔答应办理、空域划设办理、控制员的资质办理,以及无人机分类办法都会触及,并将有清晰的规则。而这将是国家层面立法,“立法效能低”的问题将得到处理。
对未来,您以为我国无人机办理还需求从哪些方面着力,来促进商场的健康开展,以及无人机运用的有序化?
欒爽:我觉得往后的着力点有这个几个方面。第一是立法的顶层规划,我国在这一方面还需求加强,隐私保护、数据保护、环境保护、飞翔安全、飞翔职责、稳妥等方面都需求在顶层规划时考虑,不能相应问题呈现今后才救火似地立法。第二是树立和健全相关法令法规,比方有人机和无人机从法令标准上怎样区别,无人机空域运用的规模和边界是什么,无人机低空空域合法身份怎样建立,以及怎样把无人机归入到现有的航空系统中,这一系列问题,都需求立法来标准。第三是清晰监管分工,比方空域办理权限怎样区分,各部分监管职责和权限又是什么。第四是技能监管,无人机是高科技产品,技能监管是最有用的,比方现在大疆现已给无人机安装了电子围栏,为无人机划定严厉的机场禁飞和限飞区域,在禁飞区域内不能起飞,在限飞区域内严厉约束飞翔高度。第五是下降遵法本钱,现在许多飞手不想黑飞,但找不到该和谁报备,阐明现无人机相关法令法规的宣扬仍是十分不行的,应该让大众熟知,构成比较好的保护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的空气。endprint